学生签证申请材料
签证所需材料(所有中文文件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标红部分由客户本人提供
1.填写完整的“学习许可申请表” (IMM 1294b)。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及/或子女计划与之同行,他们也需使用正确的申请表格完整填写各自的申请信息。
2. 申请人完整填写的“家属表和教育及就业细节表”,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3. 申请人的父亲和母亲分别完整填写“家属表和教育及就业信息表”,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4.申请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超近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X 45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5. 本人有效护照。护照须包含除超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内有效。
6.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无需信封)。
7. 以现金支付正确的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
8.由指定体检医师提供的体检表格副本(如果体检已完成)
9.加拿大学校录取/登记办公室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显示申请人需缴纳的准确学费金额、预期的学习起止时间以及申请人超迟的可注册时间。
10.学习许可指南中提及的学习计划。
11.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
下列申请人需要来自于父母及加拿大监护人的监护声明:18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或19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纽布朗斯维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领地、努纳武特地区或育空省。监护声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www.cic.gc.ca/english/pdf/pub/custodian-parent.pdf
12.若计划在魁北克省学习,递交一份有效的魁北克省接受函(CAQ)。
13.本人户口本原件
14.曾经获得的所有大学或学院学历的公证件, 以及所有就读中的课程成绩单。如果仍未毕业,请注明预计毕业日期以及其将获得何种学位、学历或证书。
15.高中毕业证书的公证件,以及高中登记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公证件。
16.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件。申请人年满18 岁后,若在中国以外某国家或地区曾连续居住六个月或以上、均必须从此国/地区获取警方无犯罪记录证明。
17.反映至少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的证明。鉴于此,我们要求如下:
• 日期为超近两个月内的显示现有可用资金的存款证明原件;
• 存单原件及/或存折原件;以及
• 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
其它形式资产的相关文件,如股市账户、商业交易文件及房地产交易文件;虽然不能替代上述所需文件,但可以附于申请内。若无法提供文件证明,申请人也可以提供一份书面说明。
18.申请人父母的收入及雇佣证明。要求如下:
• 申请人父/母各自的现任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信原件,包含父/母各自雇主的全称、地址和电话;父/母在该处就业年限、职务、超近两年的收入、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如果申请人由父母以外的人士资助,请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信息;及/或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超近十二个月中父/母各自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税单原件,包含缴税人姓名及其名下所缴纳的金额。
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或部分拥有某公司,请递交:
• 营业登记证的公证件
• 近期的缴税单据
• 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和验资报告
19.如果申请人在职,请递交:
• 雇佣证明信原件,包含雇主的全称、地址和电话;申请人在该处就业年限、职务、超近两年的收入、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
20.如果申请人接受某加拿大学校或其它组织的资助,请递交:详细说明预期学习期间每一年申请人将获得资助的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