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若要符合新的毕业后工作系列的签证要求,毕业生应在持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证期间在澳大利亚完成学习。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证类别是指572类、 573类或574类学生签证。就读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ELICOS)、中小学课程、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AusAID)或国防部资助项目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除非他们随后在持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证期间继续学习并获得一个符合签证申请条件的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持有允许学习的其他签证,比如临时工作签证(技能类)(457类)持有人的随行家属,他们在持有457签证期间完成学业,将不具备申请该签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