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对教育十分重视,实行10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中学4年)。
西班牙的高等教育分为3个阶段:
1、超好阶段教育(短期阶段,即“大专阶段”)。此种学业具有职业导向,完成该阶段学业后可获得大专文凭。在有些情况下,大专毕业生继续进行同类学科第二阶段教育的学业 ,也可以直接或通过进修其他补充课程间接进入大学本科课程的第二阶段学业。
2、超好、二阶段教育(长期阶段,即完整的“大学本科阶段”)。此种学业分为两个阶段,但通过超好阶段后并不颁发任何文凭,也不意味着完成完整的学业或具备专门的职业资格。只有完成全部两个阶段的学业,学生才可按所学学科获得相应的大学本科文凭,即文学学士学位或工程、建筑类学士学位。
3、第三阶段教育(即“研究生阶段或博士学业”)。获得文科学士学位或工程、建筑类学士学位的学生可进入本阶段学习。研究生学业首先包括2年的课程,2年课程结束后,学生可获得高级学术证明,该证明被西班牙所有大学承认,标志着学生已具有某方面专业学习的足够知识并具有撰写博士论文的资格。此后,希望取得博士学位的学生应继续进行学术研究,完成并通过博士论文后,学生可获得相应学术领域的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