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本身条件优越者比一般条件者容易办取
主要是指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年龄、家庭及社会关系,较容易惹起前往国家(地区)有关方面的注重,因此获签率较一般平民百姓高出许多
(2)素养高者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容易办取
凡是专业知识处于高水平的,外语水平和适应能力属上等的,较之受教育程度低又不具有非凡能力者,当然容易获得签证。
(3)经济担保人条件优越者发出的邀请比一般担保人容易办取
指担保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而言。政府官员、知名人士发出的邀请,一般都令人注重,可信度较高,他们邀请的客人较一般人士邀请的客人办取签证的机会多。
(4)亲属团聚比非亲属的签证容易办取
一般各个国家都规定,只要与本国公民或永久居留者有直系血缘关系者,都可以通过正常手续和法律法规认可的证件材料,而获得签证。
(5)地广人稀国家的签证比人多地少的国家容易办取
地广人稀的国家由于进展经济的需要而缺乏实力雄厚的投资者和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为改变劳动力和技术人员的缺乏现状,都制定了十分周密而细致的计划办法,有的还通过相应的法律条文来保障其吸引人才的需要。
(6)团体签证较单个签证容易办取
近年来中国公民团体出国出境旅游的人数日益增长,给这些国家和地区带去了较好的影响和效益。所以,他们对发给这些团体旅游者签证也持赞成态度。
除上述外,申请人到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如本人的本身条件或提供的证件材料被领事官员认为有移民的嫌疑,或滞留不归的嫌疑,或生活无保障而可能成为公众负担嫌疑者,一般几乎得不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