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F-1学生签证,按规定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1.校内工作。由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机构如自助食堂、小卖店等提供的工作。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但放假可全时工作,校内工作无须移民局另行批准。
2.作为奖学金部分的工作。如果获得一份奖学金或助学金,但条件是承担某项工作或部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地点即使在校外,也无须移民局另行批准。。
3.校外特种工作。这种工作只限于参加试点研究计划的雇主,该雇主只有在连续60天无法雇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方可向劳工部提出申请雇用外国学生。被雇用的学生一般只要学业优良,经学生顾问申请批准即可,无须获移民局批准。不过,获得这种资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学生很难找到这种机会。
因为F1是一种非移民类学生签证,所以大家在申请这种美国留学签证类型的时候一定要十分注意,不要让签证官误会你有移民的意愿,否则的话,你很有可能会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