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大会是大学议事决策的权力机构,其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在一届的与会代表中,教授代表为36人,其他学术人员代表为12人,学生代表为12人,非学术人员代表为6人。校长等校务领导委员会的5名成员也是评议大会的成员。评议大会的成员每两年选举一次,其中学生代表每一年选举一次。
评议大会的职能主要有:
制订和修改大学的法规和章程;
选举产生大学校长和副校长,组成校务领导委员会;
听取校务领导委员会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