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共两个学期,每个学期有十五个教学周和三个评估周
每个学生一般要在一个学年内选读六十个学分(即一个学期三十个学分)
八成选修的科目在其主修学科的范畴内,其馀两成则属中、英文法,电脑知识,通识教育及跨学系等自选科目
学术评估一般在学期尾进行
除中文系的科目、日本研究学系的日文课程、教育学院的言语及听觉科学课程和中文课程、法律学系的中国法律课程及中医课程外,港大所有课程均用英语教授,功课与笔试亦采用英文。
中文系的科目用广东话或普通话教授,选修的学生必须能操流利的广东话和普通话,并懂中文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