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在加拿大留学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留学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超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则需有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译件。
凡奖学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学生,应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担保手续。
众所周知,加拿大留学留学需要担保金,这个担保金对于加拿大留学留学来说,作用非常大。一方面保证了生活,另一方面保证了学费的供应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