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卑诗省教育厅的规定,学生在第11和第12年级时(相当于中国的高二和高三)必须至少修完13门课程方可毕业。其中必须包括11 年级的英文、社会学科、数学及另外一门科学的课程,及12年级的英文课程,而在其他八门课中,还必须包括三科12年级的选修课程。
另外,12年级的学生在获得卑诗省教育厅的高中毕业文凭前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省考的成绩占每科总分的40%,而学校成绩占总分的60%。省考的科目包括生物、化学、历史、英文、英国文学、法语、地理、地质学、德文、日文、中文、物理、数学和西班牙文。学生可选择相关的学习科目进行省试。省试一年举行四次,超主要的一次在六月下旬举行。因为它可以报考的科目超齐全,且各大学皆须要在八月时收到省试成绩,故本院多要求学生参加此次省试。其他三次省试时间为一月,四月及八月,其可报考的科目皆不如六月省试来的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