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入境类的豁免申请只有在申请人被正式通知归入不可入境类时才应提出。当然,申请人如果在递交移民签证申请或在境内提交调整身份申请时,已确知自己属不可入境类,则可在递交申请时同时提出豁免申请。
在许多情况下,家庭将承受巨大的不幸是作为申请豁免的条件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自己被递解出境,或被拒绝入境,其作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亲属将会由这种家庭分离而承受极大的痛苦。申请人必须对这些不同的困难进行详细的陈述,同时提供证明。首先是家庭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其亲质的身份证明等等,其次是所面临严重困难的有关证明,如医生证明、医疗证明、银行往来账单、存款证明、税单、申请人居住国的状况证明或说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