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是先有教会和私立学校后有公立学校,故传统的教育体制是地方分权制和公私并举制。
美国立国时的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各州的教育。1865年南北内战结束后美国开始感到设立中央教育领导机构的必要性。
1868年才在内政部中设教育总署,也只是管理很少的联邦教育经费,为各州的学校提供帮助和咨询,直到1979年才正式建立了联邦教育部。 各州的教育委员会和下属的地方学区委员会,与基层学区委员会仍然分别掌握各地的教育大政,发展计划,经费分拨等实权。 但联邦政府由于教育经费的不断增加和1958年以来几部教育大法(如<国防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天才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的颁布实施,使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逐步渗透到州和地方, 对全国施加有力的影响。
教育既以全民为对象,并涉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的未来,故教育既是国家的大事, 又是各州和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的大事,大家都把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到教育上,使形成教育多轨制,调动起多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办" 三全"(全民,全面,全程)教育,这是美国教育体制的超大特色。这比单纯靠政府出资(单轨制)办学,按计划经济规律去办教育有更高的效率和良好的效果。美国众多的社会团体(宗教,工会,企业)和教育团体(教育基金会,协会,研究会)对推动美国的教育改革起了巨大的作用,如天主教,卡内基,福特,洛克菲勒等基金会,以其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舆论来推动教育的各项实验,教改,科研及设立新专业,传播先进经验,提出教育宗旨与政策建议等,其影响力和潜能往往超过政府部门。
美国教育的多元文化主义是美国教育的国策,多元文化教育是使多民族移民融入美国主体文化的超大途径。" 归化主义" 是用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去压迫,消灭或混合别的文化。而" 多元文化主义" 则是把一国中的多种民族文化接受为特色的,独立的成份,在平等的基础上认同与互补。
美国文化教育的高水平也决定了美国在世界科技方面的领先地位。在美国人看来,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美国的法律规定儿童6-16岁必须入学。美国的公立学校由政府税收支持,学生免费入学;私立学校多由教会支持。美国的学校按年龄阶段分为以下四类:
1。初级学校:1-6年级(6-12岁)
2。初级中学:7-8年级(13-14岁)
3。中学:9-12年级(15-18岁)
4。大学(学院):一般为4年制(18岁以上),另有“研究院”或“专业学院”,为大学毕业学生从事研究而设立。
美国大学目前实行准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分别代表本科和研究生两大类教育4级不同的学术水平。此外美国大学还颁授荣誉学位,此种学位并不反映学术成就,而是对于社会有杰出贡献者的承认。
两年制学院,又称初级或技术学院,大部分为公立,多半为地方社区所举办,故一般称为社区学院。
四年制学院,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文理学院或文科学院,另一类是独立的专科学院。
上述两类学院学制一般为4年。文理学院和文科学院向毕业生颁授的超普遍的学位是文学士和理学士,专科学院则授予专业学位。
综合性大学,进入这些专业学院学习,往往需要有4年制大学的本科学历,学制通常为3-4年,时间长费用高。综合性大学颁授学士、硕士和博士3种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