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递交的访客签证申请的标准受理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请注意,这五个工作日是以我处收到您的签证申请、签证费用和相关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并非从您寄出材料之日起算。如果您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您的申请材料且通过中国邮政将申请费用汇给我处的,您需要把邮寄及汇款所需的额外时间考虑在内。如果我们需要您提交额外的补充材料或您被要求做体检,这会增加您的申请受理时间。
另外请注意,每个申请情况各不相同, 因此受理时间也会有相应的不同。有些因素会延长受理过程, 这些因素包括:
递交的申请不完整或者所需材料没有及时递交;
需要额外调查, 包括重新面试;
体检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治疗, 例如肺结核;
任何和申请人有关的品行事宜需要进行正式品行评估;
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改变。
请勿自认为在平均受理时间内会获得签证结果而制定任何旅行计划、购买机票、辞去工作、变卖资产或做出任何类似的决定。平均受理时间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