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
如果您在递交申请后需要联系我们,请直接用电子邮件方式联系相关签证处。
如果您有补充材料需要邮寄或者快递至签证处,为了确保您的补充材料不受延误地送至您的个案负责人,请您在材料上清楚地写明您的申请编号。
根据1988年隐私法的规定,移民部只能向申请人本人、被授权人或被指定的移民代理提供关于签证申请的信息。如果您还没有在您的签证申请表格上填写被授权人或指定移民代理,您可以通过填写和递交表格956-指定移民代理、无需登记注册的代理或被授权人表,来授权其他人,就您的申请接收移民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联系。
如果在面试后您的申请有任何情况变更,您必须通知我处。如果您想提供其他相关信息支持您的申请,请用书面形式。为此,您也可以使用表格1022 告知情况变更。
另外,如果您想告知我处您签证申请中的错误信息,请用书面形式。为此,您也可以使用表格1023 告知错误答复。在评估您的签证申请时,我们会考虑您所告知的错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