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以下顺序整理申请材料。缺少任何材料,文件,或者表格填写不齐全会被拒签。所有表格由学校提供。所有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一旦递交到使馆将不再退回 。
近期二寸彩色相片两张;
已填好的第V36A号申请表原件;
已填好的第IMM16号申请表原件两份及复印件一份,并附上中文中国地址,邮编及电话;
已填好的第V36号申请表原件两份及复印件一份;
已填好的第V39S号担保书原件两份及复印件一份;
由新加坡教育部批给学校的批准授课函复印件;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超高学历证明公证书,成绩单证明公证书以及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需附有英文译文。 如果申请人的父母/继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还必须呈上父母/继父(母)及本人的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构以及新加坡驻华使馆或领事馆的认证。
银行存款证明应是定期存期超少三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是申请者本人或/和父母亲的银行存款。超低存款额为十五万人民币或与其数目相等的其他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