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的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每个申请者需用英文填写一份14表格 (原件),申请者须附两张2寸彩色近照(一张贴在14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个月内的近照,照片尺寸为35mm (宽),45mm (长),无白边;
正面免冠(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面部尺寸为25mm (宽), 35mm (长);
白色背景。
3、由新加坡注册公司用英文填写完整的介绍信(即V39A表格) 原件一份。介绍信上必须注有新加坡注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4、填写完整的V52表格原件一份,需注明申请者的姓名,所在公司及访问目的、日期。该表格须由新加坡注册公司签发。
5、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www.acra.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的超新商业注册简况的打印件,该简况内容的打印日期距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6、如本人不能亲自到使馆申请签证,则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
7 、由新加坡政府机构、大学邀请或是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展览会、大型会议等的申请者,无需出具39A表格、V52表格和商业注册简况。申请者只需递交该机构或组织签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