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者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 一份用英文填写的14表格(表格第1,2页每一项都要填写,第3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注明申 请日期)。申请者须附两张2寸彩色近照,请将一张彩照粘贴在14表格上而另一张彩照是供扫描。照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个月内的近照,照片尺寸为35mm(宽),45mm(长).无白边;
正面免冠 (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面部尺寸为25mm(宽),35mm(长);
白色背景。
3. 申请者公司出具的同意其休假并说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的信函。信函所用信笺需注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信笺需加盖公章。
4. 申请人如没有工作,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被审查后将退还给申请人。申请人还可提供相关文件以证 明其如期返回中国,如银行存款证明有足够的资金。
5. 如申请人由在华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担保,则无需按上第3、4 条规定办理。但需担保人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提供填好的V39A表格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