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表格可从http://app.ica.gov.sg/serv_visitor/download.asp下载。
2. 申请材料原件在签证窗口审核后会立即返还给申请者。
3.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4.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的情况决定。
5.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新加坡使馆对此不负责任。
6.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7.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进入新加坡。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是否入境。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
8. 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核对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