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华通留学】赴日本签证的种类有三种——留学技术服务签证,普通工作签证以及研修生签证,三种签证有何区别呢?今天就逐一为大家普及一下~
日本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一定日语水平的人,可以经过各大学的选拔考试直接进入大学学习;另一种是日语水平较差者,可先进入大学附属的日语学校或是民间的日本语语言学校,接受一年或一年半的日语准备教育,然后再经过全国统考进入大学学习;完全没有日语水平,但是英语达到一定标准的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日本大学的相关英语考试进入相关学部,比如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京都大学、立命馆大学等。
一、普通工作签证
按日本法律,熟练工人是指那些寻求向在日本的企业或组织提供特别需要的工业工艺或技术服务的外国人。这些行为只限于外国厨师、建筑师、工程师、制造或维修外国产品的技师,宝石雕刻、裘皮手工艺,训兽、石油勘探等。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入境以后在有效期满前,可以向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一般能够延期二次,工作达到3年以后,按照规定必须出境。
二、研修生签证
日本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民间机构达成协议,以有组织有计划地接受外国研修生的方式,接纳一部分外籍工人,分配到有关企业,边进修边劳动。这样,即可以帮助外国企业培养人才,又可以补充日本劳动力不足,达到互利的目的。
日本《移民控制和难民识别法》规定,赴日海外研修生是指在日本的公共或私人机构学习和获得技术、技巧或知识的人,居留期为1年、6个月或3个月。研修生每周要有固定的时间用来学习语言或其它专业知识,一般为14小时,其余时间为实践研修,但实践研修时间不得超过全部研修时间的23。研修生只从就读机构获取适量津贴,而不领取工资。在过去的几年中,研修生津贴,远远低低于同行业同岗位日本人超低工资标准,超近日本政府已许诺中国赴日研修生可获得按同行业同岗位超低工资标准计发的津贴。日本法律规定,不发给研修生加班费、补贴和奖金。
三、技术服务签证
技术服务签证是指出入国管理法第四条超好款第七项和第十二项所规定的几种有关人员的入境签证,编号为4-1-7和4-1-12。按照出入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中从事教育或研究的教授,艺术家,外国牧师,新闻记者,到日本管理企业与外国人做生意的投资者和经理,律师和财会人员,有营业执照的外国医务人员,到日本各种机构从事研究的研究人员,到日本中小学从事外语教学的外国人,到日本从事技术革新的工程师,到日本从事国际性服务的专家,外国企业驻日本公司经理。
日本留学签证因公务签证,凡赴日本从事商务活动停留90天以内者,参加友好城市交流活动停留15天以内者,参加宗教活动、体育大会、大学入学考试停留90天以内者,可申请此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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